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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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景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律师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律师队伍人才培养基本情况

近些年来,我省积极实施律师人才发展战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三级培训工作体制。不断创新律师培训方式方法,健全完善省、市州律协和律所三级业务培训和研讨体系,完善线上与线下结合、研究与互动结合的培训模式,提升培训研讨实效。近三年来,省律协及各专委会举办培训143场,与无讼、英才苑府、点睛网等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培训24次。全省律师通过线上线下参加培训130万人次,全面提升了我省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技能。

二是稳步推进律师职称评定和专业水平评价工作。2020年修订了《湖南省律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办法》,当前律师系列高级职称专场评审已纳入省人社厅“湘产专场”职称评审工作方案。2022年全省律师行业共有22人通过了高级职称评审,目前我省登记在册的一级律师人数达68名,二级律师295名。2019年以来,认真指导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律协和省直会员所管委会组织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2019年以来共评出刑事、公司法、婚姻家庭法等九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律师897名,形成了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所和具有较高水平的高层次律师人才。

三是建立健全领军人才和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机制。近年来,我省建立健全“省级示范引领、市州扩面强基、律所各具特色”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加大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工匠型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了《湖南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和《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省司法厅、省律协先后选拔两批共220名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和100名涉外律师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培养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律师领军人才和涉外律师人才。同时,着力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建立健全传帮带培养机制,积极为青年律师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四是深入推进专业化发展。根据新时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法律服务需求,鼓励省内律所、律师之间以及与省外律所、律师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发展模式、服务理念。九届省律协根据工作需要和律师业务发展需求,对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进行了调整,制定出台并严格落实《省律协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为督促专门专业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底省律师协会出台《湖南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该指引共20项,总计25万余字,内容涵盖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专业领域,助推律所和律师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二、相关建议的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律师人才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完善湖南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完善律师职称评定工作,积极开展专业水平评价工作试点,做好律师分级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探索符合我省法律专业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标准和方式,为法治湖南人才高地建设提供政策支撑。积极协调组织、统战等部门,加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对优秀律师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

二是积极争取将律师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范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发展中心)的会办意见和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尚未出台省级层面高层次人才目录,省委组织部将会同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做好律师人才的引育用留工作,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会办意见和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参与表彰的渠道畅通,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省司法厅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将律师纳入全省各级政府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范围。

三是进一步健全律师队伍培育机制。不断完善律师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提升培训研讨质量和成效。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青年律师培养工作机制,加大对青年律师教育引导、服务管理和帮助扶持力度,组织开展优秀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为青年律师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继续推动建立完善同堂培训等互动机制,推动法院、检察院从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工作,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07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9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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