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6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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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

唐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事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于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厅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各相关单位梳理本行业本领域的重点普法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专利法、生物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重点任务清单,纳入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工商联、长沙海关等相关责任部门普法责任范畴,并明确将其作为对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的重要指标。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以开展“送法下乡”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宣传内容,向群众大力宣传维护生物安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常识,以及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管理办法等农业投入品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我省创新开展的寒暑假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中,共有清华、北大等513所高校、2.2万名大学生累计开展普法活动超4万场次,惠及群众上千万人次。

三、充分发挥省级普法平台带动力和影响力。组织湖南普法网、红网普法频道、时刻普法频道、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经视说法》等省级普法平台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湖南普法网、红网普法频道、时刻普法频道开办《“送法下乡”暖民心普法宣传零距离》《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题专栏,动员组织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农村法治宣传”等相关专栏,结合热点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广受群众好评。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工作职能,更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普法责任,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热点法治事件和案件开展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推动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深入人心。

2.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通过案卷评查、绩效考核、法治督察等方式督促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执法。二是指导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37号)精神,规范适用本部门、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正文明执法。

3.大力加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件核发。组织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补考;为考试合格、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分批组织2022年换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组织执法骨干队伍培训。选拔培训对象,组织举办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教员培训班,督促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在系统、本行业进行针对性培训,做到全员培训。

4.牵头推进我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一是指导督促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食品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清单动态管理。二是指导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规则、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方式。

5.建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大对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湖南省司法厅

2023416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02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36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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