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莹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问题,多次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省内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就此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为了全面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活动,我们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法律咨询服务从业人员从业行为联合监管机制,将法律咨询服务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纳入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联合监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作为监管突破口,不定期出动检查、联合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经营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二是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设置举报电话,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合作或者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以及假冒律师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公众公布处理结果,完善闭环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规范法律服务从业行为的宣传活动,指导公众识别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区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法律咨询服务从业人员的区别,阻断法律咨询服务公司超范围经营、假冒律师执业的行为,引导公众选择适当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10月20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承办人:喻琪
联系电话:0731-8458607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湘潭市人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