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
伍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湖南省与海南省建立联席制度推进槟榔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916号)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2022年8月,农业农村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480号(农业水利类120号)提案的答复》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将支持海南省利用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发挥自贸港先行先试作用,借鉴烟草监管经验,从“特色产品”“嗜好品”管理角度,加快推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开展将槟榔作为地方特色农产品规范管理的试点,明确槟榔属性定位,为槟榔产品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伍浩等代表建议探索推进湘琼两省协同立法工作,争取槟榔制品相关法规早日出台,为槟榔制品生产经营监管提供法律支撑。但因为槟榔致癌负面舆情存在,当前社会对通过地方立法确定槟榔“地方特色产品”“嗜好品”定位存在诸多争议。并且,当前湘琼两省尚未签署协同立法框架协议,建议贵局密切关注海南省推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就槟榔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能否解决槟榔产业现实问题做好调研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多途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为确有必要立法且条件成熟时向省政府申报年度立法计划,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3月28日
联系单位: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410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人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