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行业合规一体建设打造湖南企业合规改革“升级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立足系统观念、推进“三规合一”建设情况
(一)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3月,湖南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部署开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截至2024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累计报请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73件,经省检察院审批同意启动企业合规程序办理291件,不同意或撤回、暂缓启动69件。对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中整改合格的95家企业、22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整改合格的7家企业、70人依法提起公诉且提出宽缓量刑建议。
(二)积极推进行刑正向衔接。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等部门先后与省检察院会签两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对最高检、公安部和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联合会商,省应急管理厅多次与省检察院就危险作业犯罪的认定和查处进行专题会商。在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过程中,需要行政执法机关提供协助的,行政执法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予以协助。
(三)强化行刑反向衔接。省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合规计划、合规考察报告等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并提出企业合规整改从宽处罚的检察意见,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促成合规整改成果的互认;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与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共同跟踪关注企业后续合规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推进行业合规建设。一是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促进行业合规。各级检察机关对于合规办案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和行业自治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监管和自治,推动完善治理,以个案合规带动行业合规。二是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内相关企业合规的行政激励、行政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企业合规指南,促进企业的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
二、关于强化行政合规、夯实合规根基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近年来,我省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方面,先后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省政府规章以及《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湖南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管指导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编制完善监管事项清单、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二)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和免罚轻罚清单制度。2021年,为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要求,我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以及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等包容审慎执法制度,要求行政处罚事项较多且主要面向市场主体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关单独制定针对市场主体的免罚轻罚事项清单或者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并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目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单独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及相关实施办法。
(三)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一是出台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今年4月,我厅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企业经营管理的高频涉法风险,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激励”相衔接统一的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机制,明确行政机关做好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的18项具体措施。二是加强行政合规系统布局。《意见》明确省级层面建立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司法厅等10个省直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研究解决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本领域本系统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意见》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承担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今年在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涉企行政执法较多、企业行政合规风险较高的领域先行试点。支持湘潭、长沙等有条件的市州扩大试点范围。三是指导推进行政合规和行业合规。指导省、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梳理企业合规事项清单、编制企业合规经营指南、推进行业合规自律、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深化涉案企业行政合规整改、探索实施企业合规免罚轻罚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端共治”聚力推进行政合规改革。
三、关于凝聚合规改革力量、强化企业合规意识工作情况
(一)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202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贸促会以及去年新加入的省法院等10家。目前全省14个市州和21个区县组建了本级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由工商联负责日常事务。组建了1个省级、14个市级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筛选876名专业人员入库。制定出台了《管委会工作规则》《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运行规则》等六个工作规则,对各级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运作、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管理运行、重大复杂事项会商等进行规范指导。
(二)建立健全行政合规和刑事合规衔接机制。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与司法机关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协同指导机制;被吸收进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和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企业进行刑事合规整改的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建议作为行政裁量的重要因素;要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整改结果互认,实现对涉案企业的充分法律激励。
(三)加强合规培训。一是加强行业培训。省工商联指导湖南省川渝商会、省职业经理人协会举办合规研讨交流活动,指导怀化、衡阳等市州举办合规专题培训,向企业广泛宣传合规理念,引导民营企业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做好“事前”合规。二是加强第三方组织合规培训。2023年9月,省工商联与中国行为法学会、民盟湖南省委在韶山举行专题交流会,120多名第三方组织专家库成员参加培训。11月,省工商联、省检察院、省法院共同举办举办了全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暨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第三方组织履职能力。
四、关于推动“三规合一”改革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情况
我省已将推进“企业合规”先后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重点任务及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等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并将有关工作举措列入《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送审稿)》《湖南省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重点任务》一体推动。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中,我省获评全国营商环境“前10省份”和“前10最佳口碑省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省委政法委《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意见》,指导试点单位积极推进行政合规工作,督促省、市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制定企业合规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合规经营指南,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行业合规一体建设,打造湖南企业合规改革“升级版”。同时,对标国家新修订的中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具有湖南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积极向省政府督查室汇报,推动将“三规合一”改革纳入做好营商环境类真抓实干激励项目。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承办人:艾丽珍
联系电话:0731-84588586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