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0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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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07号提案的答复

成戊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支持高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根据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校法律学科教学的问题。

会办单位省教育厅回复:目前我省共有法学类本科专业点4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4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2个。共有法学相关一流课程93门,其中《知识产权法》《法律谈判虚拟仿真实验》等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生活中的民诉法》《婚姻家庭法》等省级一流课程80门。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实践平台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搭建竞赛平台,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法律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法学类专业和课程建设,促进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提升学生法律实务能力。

二、关于新时代高校法律援助面临困境的问题。

当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确实存在经费不足、案件来源单一等问题。为了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我省要求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具有律师执业证等相应法律职业资质。我们一直都鼓励具有律师资质的高校师生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案件代理服务。同时法律援助的服务形式除了代理诉讼之外还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我们也鼓励高校师生以志愿者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近年来,我厅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积极开展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2020年—2023年全省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68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万册。年均开展预防青少年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专题普法宣传10万余场次,全国首创全域覆盖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工作,累计选派500多所高校5.7万余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参与普法活动超5万场次,惠及群众上千万人次。

三、关于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法律援助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持续推进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会办单位省教育厅也回复,下一步将加大法律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积极满足法律援助人才需求。发挥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督促履行法学专业建设与指导职责,加强对我省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精准指导。并以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为抓手,支持高等学校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深化教学模式改革,促进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您在提案中分析了当前高校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就如何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更多关注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6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承办人:沈敦煊

联系电话:0731-8458602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政协提案委(1)。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0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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