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超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应当确保落实<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着力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我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体系,省司法厅联合各政法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等9个维权制度性文件,构建了我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框架,制度合力不断增强。特别是2021年3月15日,省司法厅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努力,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沙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律师协会16家省级政法机关和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湘司发〔2021〕7号),打通了律师调查取证瓶颈,在解决困扰律师行业多年的调查取证难问题方面取得根本性突破。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在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方面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制度落实。进一步指导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把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开展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系协调,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规定》,常态化召开全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定期沟通交流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律师在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工作举措。
三是狠抓个案维权处置。进一步规范律师反映诉求平台和渠道,强化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效能,对于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受阻等申请维权的案(事)件,加大处置、协调力度,确保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权利侵害及时得到响应和处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感谢您对湖南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6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承办人:周纯
联系电话:0731-8458607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省政协提案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