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2012年信息公开年报

  • 索引号:430S00011/2013-3718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2013-03-26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司法厅2012年信息公开年报

2012年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要求,以及2012年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几部分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的子栏目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湖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www.hnssft.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司法厅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4586345)。

 一、工作概况

    2012年,我厅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作为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首批接入单位,积极配合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做了大量接入系统前的准备和协调工作,并在接入系统运行后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了我厅在该系统上的政务服务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我厅在省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和厅门户网站中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发布信息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合乎规范,不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发布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根据工作进程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近年来,我厅每年更新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以及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等各类公众关心的内容。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确保了信息内容的准确有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6条,其中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662条,包括机构职能类、法规政策类、业务类、工作动态类等信息;在省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公开216条;厅办公楼1楼电子屏公布信息136条,厅机关短信平台公布信息10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厅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申请形式为当面申请。经过相关审批,向申请人公开其申请的信息3次。

  我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站信息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厅将进一步拓展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来源渠道,在提升门户网站信息量的同时,加强信息编报的审核,提高信息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大在线为民办事力度。做好厅长信箱、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网上互动栏目的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研究运用微博、微信等新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满足不同类型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013326

湖南省司法厅2012年信息公开年报

6543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