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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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湖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南省司法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有序开展。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与标准化,有效发挥各处室信息联络员作用,做到统一报送、规范公开。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通过责任监督和问题反馈,提高各处室报送信息的紧迫性与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持续深化主动公开2024年,湖南司法行政网公开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7034,主动公开湖南省司法厅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部门决算,依法依规发布行政许可5178件,行政处罚38公开征集立法意见24次。湖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646条;政务微博信息发布471条。按时办理回复12345指挥管理系统、省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等网络平台网民留言623条。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制度,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件、政协委员47精心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结合第11国家宪法日,在全省各地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个人企业和相关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5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9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处理2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5件,按照《档案法》相关规定处理5件。司法厅驻省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全年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5944件,其中律师类11291件、公证审批类157件、司法鉴定类402件、法律援助类855件、公证办理类932、电话咨询类2307件,获锦旗15面、群众感谢信134封。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上级下发的政务公开评估报告,落实好整改反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按照要求及时增加、更新信息内容。三是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流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授权审查的审查机制,不定期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

深入推进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务服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逐项抓好自查和整改进一步优化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全省12348热线解答咨询约48万通,群众满意率99%,办理12345热线工单127件,向110反馈疑似自杀或反社会活动信息36条,解救欲跳楼人员1名,在法制日报发表热线服务案例1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湖南法网访问量2749万人次,解答线上法律咨询2427条,兜底回答问法湖南咨询2万余条,多渠道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六)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数据局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及时向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传达学习精神和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内容,通过集中授课、业务研讨、线上交流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业务技能,同时注重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结合,在实践中培养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融合能力。

(七)有效加强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凡重要政务信息、重要咨询内容应公开而未公开、应回复而未及时回复或处置错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强化信息保密,所有上网信息一律要求信息提供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确保内容准确、程序合法,厅办公室做好保密审查和风险提示,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0

0

1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1

9

(七)总计

49

0

0

0

0

1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渠道较传统,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对新媒体平台利用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解读发布有畏难情绪,积极性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5年本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共享和推送多平台同步发布;优化门户网站建设,方便群众搜索查询相关信息。二是强化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411日至20241231日。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湖南司法行政网(http://sft.hunan.gov.cn)下载。

湖南省司法厅

20251

湖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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