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党〔2014〕50号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关于廖少林 孙业华同志享受副厅级待遇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党委:
接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湘组待遇复函[2014]14号通知:
经研究,同意廖少林、孙业华同志享受副厅级待遇。
2014年2月27日
抄送:厅领导,省直监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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