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党〔2015〕82号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关于卜江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卜江清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赵军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财务处处长职务;
张英平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刘晓敏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王洪成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基建规划处处长,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赵建湘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狱内侦查处处长,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
聂薇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乔显辉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副书记、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室主任,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职务;
李寿勇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免去其省雁北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唐高国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与安全生产处处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汪淼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林少平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免去其省长康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韩佑鑫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与安全生产处副处长,免去其省赤山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刘斌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湘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周勇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陈红辉同志任湖南特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赤山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李志军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吴卉同志任省雁北监狱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雁北监狱纪委书记职务;
张业平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衡阳瑞奇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波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欧阳海涛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肖小华同志任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雷建华同志任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白马垅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湖南恒聚炉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左伟林同志的省永州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永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马明志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永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永州监狱政治处主任职务;
刘春宇同志任省怀化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怀化监狱纪委书记职务;
唐新志同志任省怀化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省邵阳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舒采跃同志任省怀化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怀化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陈泽龙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宋祥发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湖南长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克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尹利民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永州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刘伟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岳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向前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唐建同志任省茶陵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许碧炎同志任省茶陵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洣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邓勰同志任省茶陵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洣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职务;
朱跃湘同志任省茶陵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文学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谷军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阙明生同志任省网岭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马卫华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卢先钰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邵阳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李世荣同志任省湘南监狱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林亲广同志任省湘南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克辉同志任省湘南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湘南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尹卫华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郴州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朱永红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雁北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胡泽农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湖南长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杜湘宏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平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省湘南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陈平湖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吴新中同志任省郴州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郴州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杨中校同志任省郴州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王光明同志任省东安监狱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东安监狱纪委书记职务;
张伟同志任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策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书记、委员、所长职务;
徐锐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怀化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宁建春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周武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书记、所长,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易立平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谢朝军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蔡福清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员,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肖岳斌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员,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郑立新同志任省监狱后勤事务管理所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周乾同志任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梁伟新同志的省赤山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免去朱汉高同志的省星城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
公司职务的任免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