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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新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9月14日 09:04 【字体:
   

湘司干〔201129

                                                                    关于徐新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研究同意:

免去徐新辉同志的省劳教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易汉纯同志的省劳教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李晓明同志的省劳教局总经济师职务;

欧阳小艾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省劳教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杨建国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劳动教养管理处处长(正处级),免去其省劳教局教育处处长职务;

贺柏林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戒毒管理处处长,免去其省劳教局管理处处长职务;

史甍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教育处处长,免去其省新开铺劳教所政治处主任职务;

刘艳琳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生活卫生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黄木春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发展规划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匡凯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政治部副主任,免去其省劳教局生活卫生处处长职务;

郭海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政治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让新同志的省劳教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李承祖、陈玉芳、欧玉英、周民武同志任省劳教(戒毒)局副调研员;

免去刘保权同志的省劳教局副调研员职务;

周石雄同志任省新开铺劳教所政治处主任;

免去刘明亮同志的省坪塘劳教所副所长职务。

 

 

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徐新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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