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党干〔2016〕22号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周心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周心宇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部长职务;
彭燕 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省长康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张志杰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陈纯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廖贵儒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赤山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李国华同志任湖南特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特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李金明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雁北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彭小强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副调研员,免去其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伍川南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罗国辉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政治处主任职务;
刘奇同志任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武权同志任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衡阳瑞奇织造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彭旦初同志任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
罗宏国同志任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何凯同志任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袁海波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永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永州监狱党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省永州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李君辉同志任省怀化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勇武同志任省怀化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皮用斌同志任省怀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韩黔坤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怀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黄荣虎同志任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颜运湘同志任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操同志任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付伦佐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朱群云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石志军同志的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冬伟同志任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科财同志任省德山监狱政治处主任,提名免去其省德山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李淳华同志任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芙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陈刚同志任湖南芙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芙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周涛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
申琳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曾宪金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罗风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丁喜华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
李世宜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杨浩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许建军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姚进同志任省女子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谭建新同志任省女子监狱调研员,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唐秀红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副调研员,免去其省白马垅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侯祖强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李剑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岳阳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石朝玉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畜牧师职务;
杨复兴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张运良同志任省岳阳监狱副监狱长,免去其省岳阳监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彭立春同志任省岳阳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艾祥卫同志任省岳阳监狱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岳阳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刘桂平同志任省岳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建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德飞同志任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湖南建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陶波同志任湖南建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周建 同志任省茶陵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洣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荣华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洣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李雪兵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洣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廖述文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洣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总农艺师职务;
蔡伟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李朝鹏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罗建勇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铭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袁敏乐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
王赤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潘显林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
禹少葵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龙利尖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李利民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邵阳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彭利民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副调研员,免去其省邵阳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曾昭豪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副调研员,免去其湖南特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从根同志任省湘南监狱副监狱长,提名免去其省湘南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张国芳同志任省湘南监狱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周考生同志任省湘南监狱党委委员;
伍碧海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湘南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伍良哲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万世达机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郑云波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李红武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长沙监狱政治处主任职务;
谭政忠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
谢广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雁北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杨坤明同志任省长沙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提名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刘念 同志任省长沙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免去张杰同志的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立忠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蒋亚平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四海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陈建祥同志任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杨爱科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段诚富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普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工会主席职务;
胡建华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曹新湖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徐春华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放辉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李永华同志任省星城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副监狱长职务;
王湘黔同志任省星城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张依然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提名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会主席职务;
彭翔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克 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方弢 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副调研员;
唐爱军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监狱后勤事务管理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
刘伯川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王嘉生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
王安 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省津市监狱政治处主任职务;
戴先虎同志任省长康监狱调研员,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何惠娟同志任省监狱后勤事务管理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谭康生同志任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时同志的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职务。
公司职务的任免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工会主席职务的提名任免按《工会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16年7月22日
抄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省属监狱、戒毒单位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