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李铖同志任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何忠禄同志的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爱梧同志任省司法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免去其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晋华同志的省司法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职务;
张英平同志任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
舒美华同志任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职务;
肖文晖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周玉山同志任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李永华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陶利辉同志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一级调研员;
夏唐凯同志任省司法厅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焦志明同志任省司法厅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丁杰同志任省司法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张婧文同志任省司法厅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邓昌学同志任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三级主任科员;
陈莉楠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一级调研员;
向利荣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一处三级主任科员;
张金波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三级调研员;
刘文红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三级主任科员;
严思斯同志任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一级调研员;
曹武鸿同志任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三级调研员;
黄瑛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李建辉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吴兆宏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许佑民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能科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朱奕霖、冯定同志任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三级主任科员;
谭夏胜同志任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阳澜、许秉权同志任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处四级调研员;
刘刚魁同志任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一级调研员;
邹达成同志任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刘沅媛同志任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四级调研员;
唐善建同志任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晓鏖同志任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张天鸿、胡俊君同志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何伽同志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章大峰同志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
鲁纪文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傅文林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四级调研员;
蒋泞鸿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彭雄辉同志任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三级调研员;
彭梦溪同志任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三级主任科员;
贺炫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三级调研员;
夏小燕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一级调研员;
马艳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二级调研员;
谢双梅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四级调研员;
欧阳军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二级主任科员;
袁成林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三级主任科员;
唐文健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干部处三级主任科员;
尹华林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三级调研员;
孙刚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四级调研员;
黄令闻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二级主任科员;
谢丹同志任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
刘中满同志任省司法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三级调研员;
陈华同志任省司法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二级调研员;
沈敦煊同志任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李纪平同志任省戒毒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