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周树和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刘昌松同志的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职务;
尹华林同志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刘辉同志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成圣斌同志任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彭茗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免去其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副处长职务;
黄旻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杰同志任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专明同志任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四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吴荣羲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处(局)长,免去其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罗绍青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处(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黄飞同志任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皓同志任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处长,免去其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职务;
张小小同志任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曹武鸿同志任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金晓慧同志任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欧海洋同志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符益华同志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毅锋同志任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彭奕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谢双梅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卫同志任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钟原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罗雪梅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金轶同志任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征同志任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洪成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基建规划处处长职务;
胡爱军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正处长级);
姚望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璞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余政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刘晓敏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与安全生产处处长,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财务处处长职务;
高湘华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处长 ,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钟建威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基建规划处处长 ,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部长职务、省监狱管理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廖智轶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信息技术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熊建武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宋以静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华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部部长职务;
刘汉林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处长职务;
唐月生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发展部部长、省监狱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信息技术管理处处长职务;
鞠润球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贸易部部长、省监狱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职务;
潘箐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监察室副主任职务;
唐高国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室主任、省监狱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与安全生产处处长职务;
李剑同志任省德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免去其省德山监狱政治委员职务;
陈志刚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书记、监狱长、一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德山监狱党委书记、委员、监狱长职务、一级高级警长职级;
赵辉同志任省星城监狱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副处长职务;
陈龙军同志任省星城监狱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星城监狱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
周石雄同志任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高级警长 ,免去其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副书记、委员、政治委员职务、一级高级警长职级;
刘首都同志任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戒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公司职务的任免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