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研究决定:
李顺同志任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甫林同志任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四级主任科员;
罗志文同志任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庆桐、谭湘军、朱泓溢同志任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周佳同志任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二级主任科员;
刘潇潇同志任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二处二级主任科员;
艾丽珍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四级主任科员;
郑梦凌同志任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处三级主任科员;
金海龙同志任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蒋朝阳同志任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刘博阳同志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三级主任科员;
易文斌同志任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二级主任科员;
李伟、瞿捷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干部处二级主任科员;
肖耀湘同志任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三级主任科员;
邓岽硕同志任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陈倩同志任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熊冬辉同志任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