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党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张冬良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衡州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彭重周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锡荣同志任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岳阳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文芍同志任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雁南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赵三江同志任省怀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许明初同志任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二级高级警长职级;
姚磊同志任省娄底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康庆喜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娄底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颜佑平同志任省茶陵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倪源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李响同志任省长沙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雷源平同志任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谢湘玲同志任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郴州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楚晓泽同志任省郴州监狱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桂阳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二级高级警长职级;
杨行军同志任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范定宇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长沙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肖少华同志任省株洲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茶陵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张辉文同志任省湘阴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李鹏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湘阴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李伟同志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曾建军、贺庆同志任省武陵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梁冬平同志任省武陵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武陵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免去符政荣、管治云同志的省武陵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免去董慧同志的省武陵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郑忠元同志任省衡州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湖南万世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省湘南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邱勇同志任省衡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吴绍光同志任省张家界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吉首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郑明刚同志任省张家界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陈慎同志任省张家界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刚同志的省张家界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免去胡强同志的省张家界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柏承国同志任省衡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二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雁南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二级高级警长职级;
免去常振军同志的省衡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王翔同志任省桂阳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雷叶成同志任省桂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卢晓杨、王志勇同志任省吉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帮清、秦世林同志的省吉首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公司职务的任免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