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党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接中共湖南省委2023年12月24日湘委干〔2023〕746号文件,经省委研究决定:
免去雷丰超同志的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职务。
接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2月5日湘政人〔2024〕3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决定:
雷丰超同志任省司法厅副厅长。
接中共湖南省委2024年4月18日湘委干〔2024〕290号文件,经省委研究决定:
李新云同志任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接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5月28日湘直组〔2024〕42号文件,经工委会研究同意:
李新云同志任中共湖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雷丰超同志的中共湖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书记职务。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