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党组,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厅党组研究决定:
孙运山同志任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免去其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二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刘刚魁同志任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免去其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对外合作交流处一级调研员职级;
帅双红同志任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刘海湘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赤山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刘安安同志任省赤山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张倬同志任湖南沅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赤山监狱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第二女子监狱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逯靖飞同志任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罗明霞同志任衡阳瑞奇织造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雁北监狱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郴州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免去刘奇同志省雁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周星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永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永州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王猛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怀化监狱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申跃军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怀化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张劲松同志任省德山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德沅众创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省德山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欧阳范伦同志任湖南德沅众创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德山监狱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李昕同志任湖南德沅众创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德山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彭朝辉同志任省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第二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全必章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株洲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杨永东同志任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华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省津市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杨存祥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津市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免去廖述文同志湖南万安达集团涔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彭晟同志任省岳阳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
黄华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米江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茶陵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罗锋华同志任省网岭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网岭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谢玉祥同志任省邵阳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禹奇勋同志任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智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邵阳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免去龙力尖同志湖南万安达集团昭阳智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邹顺华同志任省湘南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免去其湖南万世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省湘南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熊知渊、李骥同志任湖南万世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湘南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周峰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郴州监狱政治处主任职务;
石新龙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副监狱长,免去其省郴州监狱纪委书记职务;
谭秀华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何雄同志任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郑金勇同志任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郴州监狱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桂阳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免去张从根同志省郴州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职务;
王里同志任省长康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徐全同志任省东安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长康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李琼同志任省第二女子监狱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免去其湖南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省第二女子监狱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王洋洋同志任湖南华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第二女子监狱四级高级警长;
康路同志任省株洲监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周琪同志任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职务;
潘小舟同志任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免去其湖南开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吴笛同志任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毛冰轲同志任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生杰同志任湖南开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省新开铺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高级警长;
颜冬云同志任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姜祥同志任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尹深平同志任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莫晔同志任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陈志刚同志任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坪塘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免去邱清春同志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胡拥军同志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
刘功元同志任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三级高级警长,免去其省麓山强制隔离戒毒所三级高级警长职级;
雷晚娇、张存义同志任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傅宣睿同志任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公司职务的任免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