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0〕86号
关于准予杨诚等15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杨诚等15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长沙市司法局、永州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其《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15名)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准予 律师 执业 决定
发:省厅律管处、省律协,长沙市司法局、永州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
附:
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名单
(共15名)
一、长沙市:
杨 诚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
金宏武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
曹 盼 湖南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
唐春晖 湖南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
郭 花 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
李科丰 湖南云和岳律师事务所
王丽苹 湖南正龙律师事务所
王箭平 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
项 琼 湖南湘晟律师事务所
罗 丽 湖南湘建律师事务所
陈 东(兼职)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二、永州市
廖建勋 湖南湘永律师事务所
戴 凯 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
罗志强 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
三、公司律师
刘江涛 湖南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