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2〕14号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长沙市楚沩、怀化市锦州、湘西州天顺、湖南明鉴司法鉴定所:
你(们)单位关于申请变更的报告收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长沙市楚沩司法鉴定所的机构负责人变更为陈国群。
二、准予怀化市锦州司法鉴定所的机构负责人变更为覃七林。
三、准予湘西州天顺司法鉴定所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宋维清,机构负责人变更为田志友。
四、准予湖南明鉴司法鉴定所的机构住所变更为常德市洞庭大道东段361号(排水管理处2楼)。
请你(们)单位接此决定书10日内前来本厅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鉴定 行政许可 变更
发:长沙、怀化、湘西、常德市(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