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2〕66号
准予臧晓方等2名司法鉴定人
登记决定书
湖南省龙人司法鉴定中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决定,准予以下2名司法鉴定人登记执业:
1、臧晓方,男,副主任医师,法医临床鉴定;
2、陈常勇,男,副教授,法医临床鉴定。
请你单位接此决定书10日内前来本厅办理有关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准予臧晓方等登记决定书
975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