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表》填写要求
1、本表填报单位为各市州司法局和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第一次上报时间为10月上旬,涵盖4—9月的情况,以后以季报形式上报。
2、本表所报数据为累进数据,即时数据须注明。
3、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统计,数据截止日为每季度最末一个月底。请严格按照要求,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统计表》报送省厅。
二、工作小结报送要求
从9月起,各市州司法局和省监狱局、省戒毒局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并每月从各县市区司法局、各监所精选一个帮扶故事(实例)上报,每例附图3张。
三、报送方式
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纸质文档、电子报表报厅办公室,市州司法局纸质文档、电子报表报厅社区矫正处。
厅办公室蒋剑翔,0731-84586010,0731—84462394(传真),jjx007323@163.com;
厅社区矫正处何鑫,0731—84586360,0731—84586362(传真),8768360@qq.com。
附件:“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统计表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