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发〔2015〕39号
各市州司法局、律师协会秘书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现将《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湖南省司法厅
2015年7月7日
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
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司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正确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业务精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组织广大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法对每个公民提出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活动中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带头遵守、厉行、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增强律师执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对我国律师行业的不良影响和侵蚀,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引导广大律师严格执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履行职责义务,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广大律师在执业中把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始终坚持诚信执业。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方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执业利益冲突限制性规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抵制失德失信行为,做社会诚信表率。
(五)始终坚持规范执业。引导广大律师增强规范办案和服务意识,针对律师执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律师执业标准和执业规则体系。整治法律服务秩序,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完善律师事务所民主决策、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考核问责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省厅召开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司法部的重要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加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学习。一是集中轮训。省厅组织全面依法治国教育集中学习,分三期对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轮训;二是普遍培训。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地区的律师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书记讲党课等方式,分批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确保每一名律师都受到教育。三是撰写心得体会。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学习,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
(三)查摆问题。一是开展自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对照宪法法律、《律师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定》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开展自查,查摆在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依法执业、坚持诚信执业、坚持规范执业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二是撰写自查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实事求是进行梳理综合,形成自查报告并上交律师事务所。
(四)整改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针对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查摆出的问题,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定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研究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一)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是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责任主体。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开展教育情况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政工部门、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密切配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参加教育,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律师队伍中调查研究,定期听取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厅把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纳入律师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教育的落实情况。
(三)做好总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手机信息平台等媒体,采取板报、标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司法部有关精神,宣传开展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教育进展情况和成效。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先进人物,弘扬新风正气。同时,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总结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