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7〕 85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
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汪忠德、张勋兵、黄斌:
根据你们《关于申请设立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和郴州市司法局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并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德建律师事务所。该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30万元,地址位于郴州市博物馆路雄森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7楼。
二、负责人:汪忠德。
三、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四、日常监督管理机关 :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
请你们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17年5月16日
抄送: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律师协会。 郴州市司法局、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 |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