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18〕217号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朱锦章、欧俊姬、杨志勇、黄深海、欧子荣、田晟、郑拥军、靳源、石维钦:
你们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机构:张家界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朱锦章证号:4316007001,欧俊姬证号:4316007002,杨志勇证号:4316007003,黄深海证号:4316007004,欧子荣证号:4316007008,田晟证号:4316007014,郑拥军证号:4316007015, 靳源证号:4316007016, 石维钦证号:4316007017)。现因你们申请注销执业登记,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7月17日
抄送:张家界市司法局,张家界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