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8] 102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黄飞等60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黄飞等60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长沙市司法局、益阳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60 人)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4月9 日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黄飞等60人律师执业的决定
9754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