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19〕234号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曾彩云:
你于2014年5月12日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机构:娄底市星罡司法鉴定所,证号:431406009026)。现因你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2日
抄送: 娄底市司法局,娄底市星罡司法鉴定所 |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