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省司法厅(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南省司法厅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司法厅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L-CG(H)-201901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73.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五一中路618号1栋1701房)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五一中路618号1栋1701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省司法厅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731-84586435
代理机构: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五一中路618号1栋1701房
联系人:彭佳乐 朱礼斌
联系电话:0731-86889266
保证金汇至: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
银行帐号:8001 4488 1908 016
购谈判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蔡锷支行
银行帐号:591 160 660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