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司法厅的委托,对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YZFCG-2019007
3、项目预算:42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不需提供)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殊资格条件:
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0 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95号盘龙山酒店(嘉盛店)4楼4198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9年10月28日14: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8日14:30时。
6.3开标地点: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95号盘龙山酒店(嘉盛店)4楼4248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湖南省法治副校长法治精品课程项目),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芙蓉支行
银行账号:800000113351000003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省司法厅
地 址:韶山北路5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31-8458643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95号盘龙山酒店(嘉盛店)4楼4198室
联 系 人:伍先生、伏女士
电 话:0731-85560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