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19〕65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杨文良等24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杨文良等24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株洲市司法局、茶陵县司法局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24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4月8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共24名)
长沙市
公职律师(12名):
张 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 婧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范 青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美英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邓嘉欣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 婷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黎 蕾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喻中文 长沙市司法局
黄永谦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 果 长沙市开福区望麓园街道办事处
陈 锂 长沙市开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芳强 宁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株洲市
公职律师(7名):
杨文良 攸县公安局
陈 星 攸县公安局
潘旭民 炎陵县森林公安局
陈 磊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罗 谷 中共醴陵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赵 晶 攸县黄丰桥镇人民政府
吉利平 株洲市林业局
省级单位
公职律师(3名):
张维杰 湖南省司法厅
蒋泞鸿 湖南省司法厅
贾晓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茶陵县
专职律师(1名):
马 莉 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1名):
张志强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