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20〕1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尹葵等31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尹葵等31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湘潭市司法局、衡阳市司法局、郴州市司法局、永州市司法局、茶陵县司法局、平江县司法局、耒阳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31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月2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共31名)
湘潭市
专职律师(1名):
尹 葵 湖南力攻律师事务所
公司律师(2名):
王小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曾其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衡阳市
专职律师(1名):
李孝喜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3名):
旷玉君 雁峰区司法局
王卓华 雁峰区司法局
杨 智 雁峰区应急管理局
公司律师(1名):
曾生良 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郴州市
专职律师(4名):
谭章文 湖南楚瑞律师事务所
高 锐 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
杨雷华 湖南尚友律师事务所
高欢海 湖南金州(郴州)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1名):
邓启红 湖南福城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8名):
刘后光 郴州市审计局
谷 珍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
何小芳 桂阳县科学技术协会
邓 翔 嘉禾县烟草专卖局
卢 磊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罗晓红 郴州市信访局
曹艳华 郴州市信访局
邓鹏程 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公司律师(1名):
李福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分行
永州市
专职律师(2名):
李家祁 湖南博大律师事务所
肖传娟 湖南金浯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1名):
邹 辉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省级单位
公司律师(1名):
罗 瑶 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茶陵县
专职律师(2名):
唐佳佳 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
付小波 湖南犀城律师事务所
平江县
专职律师(1名):
李 超 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
耒阳市
公职律师(2名):
贺洪波 耒阳市教育局
罗初芽 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