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送达公告
贾友宝: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月3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湘府复补字〔2020〕10号),并于1月3日、2月14日两次向你进行邮寄送达。因你未提供有效邮寄地址,邮局未能妥投。经多次与你沟通,仍未获取有效邮寄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湘府复补字〔2020〕1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湘府复补字〔2020〕10号)的内容如下:
你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湘公开告〔2019〕222号,以下简称222号告知书)不服,向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省司法厅邮寄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省司法厅于2019年12月27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1.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规范格式要求,行政复议(履职)申请书,应改为行政复议申请书,履职请求应该为行政复议请求,且你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住所信息,请修改后重新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
2.请提供你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申请表(目前你提供的申请表仅为申请表的一部分内容)等相关申请材料及能证明你收到222号告知书时间的证明,如收件的邮寄面单复印件。
请你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于10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