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20〕58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姚祝等58人
律师执业的决定
姚祝等58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执业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邵阳市司法局、张家界市司法局、武冈市司法局、省直所管委会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第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律师执业。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本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向你们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
附件: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58名)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准予律师执业人员名单
(共58名)
长沙市
专职律师(3名):
姚 祝 湖南湘一律师事务所
王凤艳 北京市万商天勤(长沙)律师事务所
蒋新建 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1名):
李 兴 宁乡市公安局
公司律师(4名):
程 钢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马 超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巧丽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牟慧仙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邵阳市
专职律师(9名):
杨振宇 湖南常清律师事务所
谢丽艳 湖南常清律师事务所
欧阳伦基 湖南常清律师事务所
刘岳东 湖南常清律师事务所
左 红 湖南大行律师事务所
徐寒玉 湖南南天律师事务所
李能其 湖南南天律师事务所
肖竹君 湖南越城律师事务所
殷 莉 湖南恒银律师事务所
公职律师(6名):
陈 晖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空军 邵阳县公安局
胡小春 邵阳县公安局
王君军 邵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莫代君 邵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李文龙 邵阳县供销合作联社
武冈市
公职律师(1名):
肖建明 武冈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直所管委会
专职律师(32人):
彭珮琳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覃 芳 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
彭诗懿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曾俊辉 湖南昌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