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0〕443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邓银华等14人:
你们于2020年10月12日通过长沙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司法鉴定人执业。
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附件:准予司法鉴定人执业人员名单(14人)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准予司法鉴定执业人员名单
(共14人)
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姓名 执业类别
邓银华 法医毒物鉴定(0502)
李艳春 法医病理鉴定(0101、0102)
石詠中 法医物证鉴定(0401、0402、0403、0404)
徐伟 法医物证鉴定(0401、0402、0403、0404)
刘文 法医毒物鉴定(0502、0505)
钟茜 法医临床鉴定(0202)
娄华英 法医临床鉴定(0202)
湖南新文成司法鉴定中心
姓名 执业类别
姜国进 痕迹鉴定(0201、0203、0209、021101、021103、021104)
黄红 痕迹鉴定(0201、0203、0209、021101、021103、021104)
彭春雷 痕迹鉴定(0201、0203、0209、021101、021103、021104)
谢娟 法医物证鉴定(0402、0403)
吴涛 电子数据鉴定
李欢 电子数据鉴定
钟莹 电子数据鉴定
抄送:长沙市司法局,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湖南新文成司法 鉴定中心。 |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