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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9:41 【字体:
  

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司法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南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法治理论和对策研究,根据《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研究管理暂行办法》(湘司办通〔2020〕21号)有关要求,湖南省司法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主题

课题研究应针对法治湖南建设中的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立法、公共法律服务等现实需要,突出原创性和开拓性,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决策。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型

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课题类型分为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详见附件1)。选题以参考选题为主,不鼓励自选研究题目。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大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8万元。

2.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8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2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个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

3.重大、重点课题应当自委托研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交付最终研究成果。

三、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保障的群团组织之外的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法学类社团及法律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为课题主持人,组建课题组,成员由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组成;

    2.申报重大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二级以上律师或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律师或获得硕士学位;

    3.所有课题研究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有关规定;

    4.课题主持人需所在单位盖章认可(详见附件2),课题组其他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5.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在兼职单位申报课题的,申报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诺信誉保证和项目管理职责

    6.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非主持申报人)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7.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

四、课题申报材料

   (一)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5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正面贴上《课题申请书》的封面。申报者可从湖南司法行政网下载有关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格。

   (二)所有课题研究人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名。工作单位、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对《课题请书》主要内容的实性性和请人能胜任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信誉担保意见,加盖公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三)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iangfufazhi@163.com。电子申报材料文件夹以单位全称命名,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仅接受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1016日至1029(工作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申请者自留底稿。申报地点设湖南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联系人:李絓桃蒋柳

联系电话:0731-84586204;84586205;84586203。    

附件:1.2020年度省司法厅课题参考选题

      2.2020年度省司法厅课题申请书

      3.2020年度省司法厅课题论证活页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doc

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南省司法厅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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