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2020〕535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湖南省龙人
司法鉴定中心许可证书的决定
湖南省龙人司法鉴定中心:
你单位于2019年5月12日向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经长沙市司法局核查,现因你单位涉嫌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单位已取得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书。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司法鉴定许可证上缴本机关。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31日
抄送: 长沙市司法局 |
湖南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