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28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注销
湖南碧灏(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
湖南碧灏(长沙)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销申请和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长沙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经审核,认为你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同意注销湖南碧灏(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请你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印章上缴省司法厅,办理注销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 1月18日
抄送:厅律师工作处、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 省律师协会、长沙市律师协会。 |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 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