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拟成立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咨询机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委员为省人民政府管辖的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任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适时调整,聘期届满可续聘。
二、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和社会律师,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湖南省内工作或生活;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能力参与案件的审查或研究工作;
(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在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
(四)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教学、研究)经验。
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选聘。
三、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选聘
设立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作为储备支持,对涉及特殊专业或者专门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邀请专家库有关专家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库专家基本条件与委员一致,委员不兼任专家。专家数量不限,任期3年,聘期届满可续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湖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sft.hu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截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湖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库专家)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nxzfyzxw@163.com。联系人:童琳,联系电话:8458641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愿报名,填写《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库专家)报名表》,注明擅长领域,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法律执业资格和具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特别是能体现擅长领域方面专业能力的资料)、证书等原件的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电子邮箱。
(三)审核及聘任
1.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分别确定委员推荐人选名单和专家库专家名单。
2.委员推荐人选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告。
3.专家库专家由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审定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任书。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附件:湖南省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库专家)报名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