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 2021 〕594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徐哲
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徐哲:
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注销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的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工作证号为14301200980498943,工作单位为长沙市法律援助处 。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