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 〕1096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周杨
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周杨:
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同意向你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2月15日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周杨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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