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 2021〕1159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唐正其
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唐正其:
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注销律师执业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的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为14301200410563683,执业机构为湖南启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