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司许〔 2021 〕 1180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湖南寻梦律师事务所
变更负责人的决定
湖南寻梦律师事务所:
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变更本所负责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所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所变更负责人,负责人由杨凯变更为张丹。
请你所按规定到本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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