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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伍鹏飞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2年03月03日 17:01 【字体: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  2022〕689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伍鹏飞

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伍鹏飞:

我厅收到你向娄底市司法局提交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职律师任职条件。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你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冷水江市公安局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2年03月02日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伍鹏飞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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