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 2022 〕808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宋柯杰
公司律师证书的决定
宋柯杰:
我厅收到你提交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你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司律师任职条件。根据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同意向你颁发公司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行。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2年03月16日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宋柯杰公司律师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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