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湖南省司法厅202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省委组织部红星网公布的省司法厅2022年考试录用省直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具体名单、分组安排见附件。
二、集合时间、地点
8月10日(星期三)上午6∶30前,在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前坪(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分组集合。
三、防疫要求
1.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检时身体健康、体温正常。
2.考生一旦发现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出现非绿码等特殊情形,须第一时间与厅、局咨询电话联系告知具体情况。
3.所有考生须在体检前48小时内完成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4.考生进入集合点时,应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入场须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除身份确认、个别体检项目、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不配合体检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因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体检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生纪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出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体检指定集合点。
2.考生不准驾车进入集合地点,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进入集合地点、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工作人员接触。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放弃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考生应遵守体检封闭管理规定。核验身份后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考生通过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号,及时佩戴抽签顺序号牌。考生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生或工作人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6.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逐一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全程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擅自离开体检队伍。特殊情况需报告工作人员经同意后陪同前往。
7.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完成后,领回代管物品,立即离开医院封闭范围,不得逗留。
五、体检须知
1.体检前保持正常的休息和饮食,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精神和身体状态。
2.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当日尽量着装简单,不佩戴首饰物品,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费用自理,建议准备现金(费用约600元/人)。
7.体检后保持手机畅通,将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合格考生将通知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省司法厅政治部咨询电话:0731-84586431
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731-84592766
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731-82275156
湖南省司法厅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