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仲裁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方案》,决定在全省培育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品行良好,在仲裁事业发展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经研究决定,现将全省仲裁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9日
电子邮箱:hnsftgfc@163.com
联系人:乐潮 联系电话:0731-84586064
湖南省司法厅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