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司法厅进行了巡视。2024年6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司法厅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引导和督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扎实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整改,切实提高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成效,更好地为服务全省发展大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厅党组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有关党内法规,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做到了由“要我改”向“我要改”的积极转变。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厅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驻厅纪检监察组成立巡视整改督查工作组,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湘警职院(以下简称“两局一院”)同步成立整改专班,迅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细化方案抓整改。厅党组研究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拉条挂账,细化整改措施180条。四是跟踪问效抓整改。厅党组5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工作专班下发重点工作提示函等20余次,驻厅纪检监察组对“两局一院”及全省各个监所的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谈话提醒,有效防止了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现象发生。五是上下联动抓整改。坚持系统施治、提级整改,梳理形成全省对口巡视巡察司法行政领域重点问题81个,下发自查自纠通知,督促14个市州司法局查找具体问题252个、制定整改措施613条,切实推动解决系统“顽瘴痼疾”。六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用好巡视成果,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扎紧制度“笼子”,全系统累计制定、修改、完善制度文件54个。
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照单全收立即改。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讲客观原因,全面接收、全面对照、全面梳理,第一时间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严格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做到拉条挂账、紧盯不放。二是示范引领带头改。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2个,多次带队与组织部、编办、卫健委等省直单位以及岳阳、株洲、邵阳等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推动新老问题一起改、机关基层问题一起抓。三是传导压力督促改。常态化听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交办的问题线索亲自督办,旗帜鲜明支持各级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还不够,对下属单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
1.对下属单位整改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问题1:省监狱局、省戒毒局2024年2月以前由纪委牵头负责各类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厅主要领导带队到“两局一院”听取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二是省监狱局明确局党委负责巡视整改工作,对各类重点问题闭环整改,组建工作专班,下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7次,移送线索7次,跟踪督办23次;纪委同步成立巡视整改监督专班履行监督责任。三是省戒毒局明确由局政治部牵头、局办公室配合负责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2.难点问题整改不力。
问题2:上轮省委巡视反馈、审计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存在抓而不紧、抓而不严的情况。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指导组,厅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岳阳、邵阳等地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省监狱局、湘警职院分别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二是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就重要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3份、法律文书9份,提请法律诉讼,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人民法院受理的相关维权案件办理正在有序推进。三是修订《湖南省监狱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湖南万安达集团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监狱系统立项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狱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监狱举一反三,完善了监狱项目管理办法。
问题3:审计反馈的“部分监狱建设‘十三五’规划任务未完成”问题,本轮巡视发现4个单位的“十三五”规划任务部分项目未完工。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4次调度部分监狱“十三五”规划建设进展等巡视问题整改推进情况,督促省监狱局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局领导一个工作专班”的要求,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相关项目推进有力,其中,1个单位的涉改项目省发改委已批复立项,已完成代建及全过程咨询招标;1个单位的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备案;1个单位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个单位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三是明确相关项目完成规划,加强对2个单位未完成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资金保障。
问题4:审计反馈的“局机关未收回同天酒店租金”的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下发重点工作提示函,省监狱局高度重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要求同天酒店履行有关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支付迟延履行金。二是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人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加大对可供执行财产的调查力度。目前,人民法院已作出终结执行裁定。
问题5:审计反馈的“部分省直监狱土地和房屋闲置”的问题,本轮巡视发现部分监狱仍存在土地和房屋闲置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监狱闲置土地依法依规流转。二是调取土地三调数据并实地查勘,核减土地、房屋面积,规划利用一批土地,重建或重新利用一批房屋。三是协调由地方政府收回一批原留守处土地。四是审批处置一批资产,有效防止新增闲置资产。
(二)反馈问题:党组对下属单位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庞大司法干警队伍管理还有短板。
3.对下属厅级单位的领导还不够有力。
问题6:上级指示在个别基层监所落实不畅,安全隐患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上级领导批示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每月跟踪调度。2024年,落实上级领导批示25条,司法部监狱管理局通报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同类同改,省监狱局部署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安全隐患1670个;组织开展安防警戒设施检查,通报并整治AB门等问题92个。三是常态开展“回头看”,跟踪督办落实成效,确保上级批示指示、反馈问题落实到位。
问题7:对下属单位重要信息掌握不及时,重要信息上报机制未建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带头,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组织“两局一院”召开值班信息报送工作会议,责令整改并督促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报送信息不及时的3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四是厅指挥中心每周组织召开视频例会,及时传达上级例会精神,了解掌握各单位重大情况。同时将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平安监所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
问题8:对个别重要政策文件落实情况指导督查不到位。少数监狱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核定总数超出湘司党通〔2023〕28号文件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省监狱局出台全系统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和警察编制配备实施方案,按照湘司党通〔2023〕28号文件规定,重新制定监狱“三定”方案。二是科学分流,各监所单位认真研究政策,树立正确选任导向,推动交流调整一批、改任职级或晋升职级一批。三是建立常态报告机制,督促“两局一院”党委每年向厅党组报告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1次。
问题9:对系统重要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还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厅党组定期听取“两局一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并增加“两局一院”分管领导作为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开展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分类召开全省监所信息化建设座谈会3次。三是现场督导调度长沙监狱迁建工程技防设施、“智慧磐石”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向省发改委报请竣工验收。指导监狱加强业务系统与大数据办案平台对接,解决省委政法委反馈问题11个、基层反馈问题70余个。四是制定并落实《湖南省司法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实行项目建设“谋、建、管、用、维”全周期管理。
4.落实“改造人”宗旨在监狱系统出现偏差。
问题10:在落实教育改造罪犯成为“合法公民”方面还有差距,教育转化举措不够实,个别单位教育场所被挤占。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省监狱局修订完善监狱绩效考核办法,大幅增加罪犯改造工作考核权重,强化“改造人”导向。督促各监狱恢复教室、图书馆等场地30余间。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监察组派员深入“两局”以及6个监所单位调研督导,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开展视频督查6次;省监狱局开展专项督查6次,印发《工作提示》1期、通报3期;各监狱累计通报批评4人,约谈21人,诫勉谈话1人,扣个人绩效考核分72人次。三是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日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落实《关于提升全省监狱警察教育改造能力的指导意见》,建好用好“智慧教育”平台,积极培育优秀警察教师,不断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四是出台加强和规范出入监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成立出监监区,明确我省出入监教育工作的“五个+”模式,强化出监教育,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近2万人获得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
(三)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力度还不够,纪检监察工作宽松软问题还存在。
5.严的基调长期坚持还不够。
问题11:管理全省司法干警监督的抓手不够。全省监狱、戒毒系统未设置专门的警务督察机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湖南省监所警务督察局。二是开展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暨队伍建设专项警务督察,组织全省监所单位完成自查,“两局”完成专项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问题12: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反禁业清单问题动真碰硬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员学习有关禁业清单规定,严明纪律规矩。二是全面排查全系统厅管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就业情况。三是认真分析研判,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司法行政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等文件要求进行研判,严防违反规定问题发生。
6.监狱系统纪委监督能力不够。
问题13:省监狱局纪委监督有差距,自办案件较少,对下级纪委办理的案件审核把关不严,针对监狱系统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执纪分片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省直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执纪集中办公点。二是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巡视整改以来,省监狱局纪委立案查处15人。三是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审理方针,加强对下级纪委办理案件的审核把关,巡视整改以来,累计审理各类违纪案件74件。四是加强警示教育,针对监狱系统违纪违法多发问题,采取“一季度一主题”的方式,开展违规饮酒、公正文明执法等4个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选编通报系统典型案例4期,拍摄警示教育片《警诫》。
问题14:个别监狱纪委习惯“捂盖子”当“老好人”,查办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案件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进高出,调优配强各级纪委班子,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交流调整一批纪委书记,将一批不适合纪检岗位的干部调整出去,纪检干部队伍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培训,开展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纪检业务培训6批次、296人次。三是加大对相关案件的复核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及纪检干部追责问责8人。四是加强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线索46件。
7.对重点领域日常监督力度还不够。
问题15:项目建设领域问题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监所全面自查问题233项,省监狱局复查发现问题107个,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立案5人,留置1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127人次。三是构建全系统“大监督”格局,修订出台《湖南省监狱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监狱系统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制度,建立全省监狱纪委监督执纪分片联动工作机制,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
问题16:监内超市物资采购工作未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审查信息262条,发现问题29个,处理问责相关责任人23人次。对6个重点单位下发督办函,对相关责任人处理问责8人次。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5个,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工作日常管理。三是落实新修订出台文件要求,2024年10月公开招标确定20家年度中标供应商。
问题17: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罪犯物质奖励管理不规范,省监狱管理局未对罪犯物质奖励做统一规定,由各监狱自行设立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预算和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将资金资产管理列为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明确弥补监狱经费不足全部通过上交非税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印发《湖南省监狱系统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实施方案》,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将清理后单位资金作为结转单位资金编入部门预算,按程序批复后使用。三是出台《湖南省监狱罪犯物质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监狱罪犯分级处遇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物质奖励标准、采购渠道等。
问题18:资产保值增值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详见问题4、问题5整改情况。
8.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系统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问题19:形式主义还存在,为基层减负做得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赋能工作推进会,统筹部署推进,经常调度问效。二是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派出4个巡察组对茶陵、湘南、邵阳监狱和新开铺强戒所开展常规巡察。三是制定为基层减负赋能具体举措61条、正面清单10条、负面清单3条,全年发文数、会议数分别减少20%、25%,省厅层面督检考事项从18件减少至4件、同比减少78%。四是大力推进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简化录入迭代升级,加强安置帮教系统与综合业务平台数据共享对接,基层干部职工反响较好。
问题20:“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厅党组采取“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累计开展专题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4次,下发学习提示9期。二是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2次,组织14709名党员干部填写自查自纠表,发现问题线索30条、处理处分74人。三是强化预防提醒,派员深入监所开展作风建设情况调研,“两局一院”和全省各监所的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提醒实现全覆盖。四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00余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立案3人。五是抓实问题整治,督促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调整腾退清理办公用房12间,严肃追究相关违规吃喝问题人员纪律责任。
(四)反馈问题: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工作开展不顺。
9.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还有短板。
问题21: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履职不够顺畅。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省司法厅机关“三定”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二是制定《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公文处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涉依法治省来文来件的办理程序。三是加强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接,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一规则一细则”等要求,完善工作调度、请示报告、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做好了调整和组建协调小组相关准备工作。
问题22:省司法厅“三定细化方案”对“推进厅机关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未明确责任处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秘书处与省司法厅法治调研督察处、执法监督处等处室存在职责交叉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出台《省司法厅机关“三定”细化方案》,相关处室增加职责7条、调整处室职责15条、修改或完善表述8条,进一步明确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与各处室的职责分工,厅机关内设机构职责更加明晰,运行更加有效。
(五)反馈问题:部分主责主业存在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所需所盼还有差距。
10.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还有差距。
问题23: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衔接功能不完善,与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尚未实现数据共享,离“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衔接功能工作方案》。将日常管理与群众评价相结合,截至目前,政务一体化平台群众评价满意率100%,12348热线管理系统群众满意率99.02%,收到办事群众感谢信48封。二是以省本级实体平台为基点,运用网络平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按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要求,推送省委政法委等相关单位共享系统数据一批,推送省公安厅共享数据一批,商请省民政厅对接调用数据1305次,商请省自然资源厅对接在线信息查询1888次。
问题24:指导全省公证机构改革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司法部支持,开展新的公证机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试点。二是通过保障过渡期公证员待遇、“一对一”谈话、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打消过渡期公证员顾虑,促进队伍稳定。三是按照“就近就便、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远程办证、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办理公证3700余件,有效满足暂停执业地区群众办证需求。四是加大公证机构人才招录、培养力度,提高公证员能力素质。2024年至今,新任命70名公证员,组织2批次45名公证人员参加2024年度公证员任职前培训班。五是制定《湖南省公证行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助力被帮扶地区业务和队伍发展。
问题25: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力度减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网络培训课程,编印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文件汇编》《基层法律服务手册》,联合省公安厅在全国首次开通人口信息查询一网通办。二是修订完善《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联合执法36次,对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出行政处罚。
问题26:律师行业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举办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共100余人参加培训;设立53个分课堂,组织全省3000余名青年党员律师参加全国“一堂课”政治培训。二是加强服务保障,召开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建立健全“四方会商”机制,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举办为期4天的司法人员与律师同堂培训,支持律师担任法院、检察院特邀监督员,完善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置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布典型案例4件。三是依法强化监督,修订完善《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11.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短板明显。
问题27:行政执法监督的制度依据还不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还不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还比较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二是提请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推进会,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发并督促落实《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三是建成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并试点运行。四是提请省政府印发《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全省的具体操作性规定。
问题28: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缺乏有力抓手,还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治评价体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协作机制,强化法治督察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协同配合、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二是出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是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的方案》,明确法治督察内容及33项法治评价指标,采取实地督察与书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被督察地区党委、政府和单位党组(党委)法治建设情况。
12.普法宣传实效性针对性有待提高。
问题29:普法形式对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和网络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等,收集整理普法短视频作品343个。截至目前,“湖南普法”抖音号获粉丝22.8万,共发布原创视频135条,占总视频44%;原创视频播放量97万+,比整改前上升58.6%,原创视频点赞量7000+,比整改前上升68%。向红网时刻平台、湖南长安网推送“湖南普法”抖音号原创普法视频46个,总点击量超262万次。二是组织156名工作人员开展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培训。三是开展预防“帮信罪”线上宣传,发布稿件1000余篇,点击量2600万余次,《经视说法》播出2期专题节目。组织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开展预防“帮信罪”普法宣传活动961场次,发放资料42.6万余份。
13.以法律服务助力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建设的作用还未显现。
问题30:目前我国已在境外设立律所分支机构180家,我省尚无一家。全省能够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优质涉外律所“引进来”和“走出去”,目前,已在自贸区设立律师事务所7家、联营律师事务所2家,省内2家律师事务所先后在境外设立办公室。二是强化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通过现场教学、早间论坛等方式对培养对象进行“定向”培训。目前全省能够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人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三是先后组织3名优秀涉外律师前往有关国家实地考察当地涉外法律服务,并为中资企业开展法律辅导。
问题31:2023年全省办理仲裁案件17163件中涉港澳台和涉外案件较少,港澳台和外籍仲裁员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千名仲裁员联千企”活动,全省907名仲裁员与1497家企业建立结对帮扶联系,共为涉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00余次。二是选拔41名优秀仲裁员组建领军人才库,其中涉外仲裁员10名。举办全省仲裁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班,推荐6名仲裁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支持长沙仲裁委选聘64名国际商事领域专家为仲裁员,聘用6名精通英语的仲裁秘书。截至目前,全省办理涉外案件较去年增长80%,选聘具备办理涉外仲裁业务能力的仲裁员160人,外籍仲裁员31人。三是筹建湖南(长沙)涉外中央法务区,指导湘潭仲裁委员会成立中非经贸仲裁院,聘请首批外籍仲裁员27人,支持省贸促会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非庭审中心”。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慎终如始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落细,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容易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的问题,逐项复核效果、逐个回炉补火,坚决防止抓整改“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等问题发生。对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问题和暂缓整改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加强调度,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3.进一步抓好整章建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反思、追根溯源,着力加强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已经形成的制度,视情开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维护制度刚性。
4.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84586053;邮政信箱: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电子邮箱:hnsftxszg@163.com。
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