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政府立法质效,湖南省司法厅拟从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择优遴选,设立湖南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基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府立法研究基地主要职责
(一)开展前沿问题研究。紧跟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发展趋势,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开展立法前沿问题研究。
(二)参与政府立法实践。参与起草、审查专业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组织立法听证,开展立法评估,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起草立法决策咨询建议,论证立法中的重要问题等。
(三)培养政府立法人才。举办立法研讨会、座谈会,开展立法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优秀学生到省司法厅实习。
二、政府立法研究基地评选条件
申报政府立法研究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高素质的法律专业团队,基地负责人须具有正高或者相应职称,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课题研究能力,近3年来在立法理论研究、立法调研、立法草案起草、立法评估、立法咨询论证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
(四)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工作场所、设备和完成工作任务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团队成员无重大违法违规、学术不端、失信惩戒等不良记录。
三、政府立法研究基地评选申报材料
申报政府立法研究基地,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一)湖南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基地申报表;
(二)研究团队基本情况、团队成员简历及专业资质证明;
(三)开展立法研究工作的场地、经费、制度等保障条件说明。
四、政府立法研究基地评选程序
省司法厅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严格按照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公示确认等程序,确定立法研究基地。
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3月12日17:00前将申报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同时报送申报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至hnssftlfec@163.com。
联系人: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罗坤林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
电话:0731-8458641013975989647
湖南省司法厅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