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3〕1767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王春雷:
你于2023年5月8日通过岳阳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在岳阳市巴陵司法鉴定中心执业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岳阳市巴陵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精神病鉴定0301精神状态鉴定、0303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0304其他类行为能力鉴定、0305精神损伤类鉴定、0307危险性评估、0308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4日
抄送:岳阳市司法局,岳阳市巴陵司法鉴定中心。 |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6月14日印发 |